為什麼汽車後霧燈只有一個?香港有後霧燈使用的法律規定?

Oct 06 , 2020

你知道香港使用後霧燈的條例嗎?

後霧燈有什麽作用?

 

在天候不佳導致視線變差的情況下,給予車主的反應時間比平時少,像是最近的午後大雨,或者是走山路遇上大霧時,前路看不清,雨點不斷下,有司機就會亮著車頭霧燈、或者「打死火燈」(危險警告燈)行車,事實上如果長開死火燈,但車速又愈來愈快,有機會令尾隨司機減低警惕,等同「狼來了」,萬一前車急停,後車可能會反應不及,後果可大可少。開啟霧燈讓後方駕駛可以掌握前方車輛狀況是必要作法,不過許多人疑惑,為什麼這麼重要的後霧燈只有一個?

開啓後霧燈

其實後霧燈的規定,是來自於歐盟,可安裝一顆或是兩顆,若是安裝一顆,後霧燈的位置必須與駕駛人同一邊,或者是在車體的正中央位置;若是兩顆後霧燈,必須與煞車燈間隔 10 公分以上,以免與煞車燈混淆,加上也會因此破壞尾燈組的整體設計,部份歐洲車廠則只設計一個後霧燈,是規定使然。

在大霧中駕駛

後霧燈開啟時,在儀表板上出現的為黃色燈號,必須開啟頭燈後,才能使用後霧燈,有車主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車有後霧燈功能,導致即使在視線良好的地方也使用後霧燈,嚴重影響後方駕駛的視線。

汽車開啓後霧燈

根據運輸署的「道路使用者守則」,司機遇上大雨或大霧,以致視野模糊不清時,應亮著車頭燈,以便車輛能互相看見,而當中並沒有就霧燈使用作出限制。至於在法律層面,暴雨駕車時亮著死火燈又是否違法?2002年運輸署修訂《道路交通(交通管制)規例》前,任何車輛須在「停留不動」的情況下才可使用死火燈,否則即屬違法;但條例修訂後,對於司機使用死火燈的條件已有所放寬,當車輛可能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險,便須亮起死火燈。